不仅对于股权调整比例不满,对于北亚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同比例缩股的情况。流通股民表示不公。散户表示,北亚集团历届董事长均为哈铁局派人担任,但哈铁局却对派出人员疏于管理,致使董事长玩忽职守、损公肥私,才造成北亚今天的破产危局。
可资为证的是,今年1月,北亚集团原董事长刘贵亭案开庭,刘贵亭被指控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挪用公司资金11499余万元、贪污公司资金1982万多元,并在经济往来中收受他人贿赂50万元。
而且,刘贵亭数次行贿中包括向北亚前任董事长齐晓敏(原北亚集团董事长)行贿26万美元。齐晓敏同样是哈铁局派至北亚集团任职,而刘贵亭后来能够继任北亚集团董事长与其行贿齐晓敏不无干系。
“哈尔滨铁路局应该为北亚经营不善,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负主要责任,并在缩股中做出更大付出。”股民们表示。
事实上,这样的要求有先例可循。此前*ST宝硕(爱股,行情,资讯)在调整出资人权益时,承认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公司陷入困境应付有一定责任,其股权让渡比例高于其他股东让渡比例。
但在北亚方面人士看来,哈尔滨铁路局已经做出更多努力。
4月2日,北亚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铁路局有计划将优质铁路运输资产注入北亚集团,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北亚集团获得持续经营能力,并实现恢复上市。
但上述注资的前提之一是“北亚集团完成权益调整”。这意味着,如果权益调整方案遭否决,注资计划也将化为泡影。
因此,股民对“优质铁路运输资产”这样笼统的描述充满疑问———股民代表认为,散户们能否接受上述缩股计划,同样也需要前提,那就是明确注入的究竟是什么资产,“否则股民如何确定是否优质?如何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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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参加投票的大都是散户,毕竟北亚有6万名股东,有5.5亿股股份沉默了。。。排除网络投票的效果绝对显示出来了!
从这里面看到的是一个一个不合理的地方
1)总参与投票的股份大约43%,其中88%的投了赞成票约占总股本的38%
2)244名股东投票,占总股东数6万的0.4%,就算其中包含了委托投票权,总参与投票人数不会超过1%,有99%的持有者沉默了!散户的力量是如此微弱,虽然股份少,但排除网络投票是绝对的不合法!
3)没有明确说明投入什么样的资产,以及通过后“重组方”要做些什么,这个投票唯一明确的就是缩股以及如果不同意就破产。这样的方案出台后,在各大报章以及网络引起轩然大波,但没有监管部门提出异议,仅有的说法是:其中利用到了制度真空,我们关注之类话。这似乎是旁观者的话,而不是管理者应该说的话。
且不说维护秩序的警务人员有多少,以及现场如何混乱,这个投票合法吗?这个投票的内容合法吗?有人会拿出破产法,但就像郑百文当初强制流通股送股给大股东一样,用这种方式是使得少数人(244人)可以左右6万人的权利,这里面太多东西值得反思了,面对一些法律空白,管理部门是任由少数人随意写的?
结合另一个法律空白:许霆的自动取款机案件,我们发现2者性质类似但结果决然不同。
请反思.................................
作为705的股东(34500股)之一,我希望705不复牌,大家一起死最好,免得谁占谁的便宜,反正做中国的股民是很悲哀的,